物质:新疆压力容器加工过程所涉及到的物质品种齐全,分类方法也是有多种多样。按化学物质情况归类,有汽体、液體、汽化汽体、氢氧化物和化合物等;按有机化学特点归类,则有易燃、易燃性、可塑性和燃烧四种;按他们对人们危害水平,又可分成伤害(I)、高宽比伤害(Ⅱ)、轻中度伤害(Ⅲ)、轻微伤害(Ⅳ)四级。
易燃性物质:就是指与气体混和的爆炸下限低于10%,或发生爆炸限制和低限之误差高于或等于20%的汽体,如一甲胺、己烷、丁二烯等。
毒副作用物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下称《容规》)对物质毒副作用水平的区划参考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分成四级。其高允许浓度值各自为:伤害(I级)<0.毫克/m3;高宽比伤害(Ⅱ级)0.1~<1.0Mg/m3;轻中度伤害(Ⅲ级)1.0~<10mg/m3;轻微伤害(1V级)≥10mg/m3。
新疆压力容器中的物质为混和化学物质时,应以物质的构成并按毒副作用水平或易燃性物质的区划标准,由设计方案企业的加工工艺技术部或应用企业的生产工艺单位决策物质毒副作用水平或是不是归属于易燃性物质。
腐蚀物质,石油化工设备物质对压力容器用料具备耐蚀性规定。有时候是因物质中有残渣,使腐蚀加重。浸蚀物质的类型和特性不尽相同,再加上加工工艺标准不一样,物质的腐蚀都不同样。这就规定压力容器在采用原材料时,除开应考虑应用标准下的物理性能规定外,也要具有充足的耐蚀性,必需时也要采用一定的防腐蚀对策。